歌曲有兩種權利
首先,想在直播上使用歌曲時,大致上有兩種必須釐清的權利。而大多數人對於這點也不清楚。
第一個是「著作權」。也就是關於「歌詞」和「旋律」的權利。作者(權利持有者)為作詞者與作曲者。
然後是,在這種著作權之外的權利,分別有 歌唱者,以及 演奏音樂(伴奏)者的權利。這不是著作權,但是是與其息息相關的權利,因此稱為「著作鄰接權」。(譯註:台灣目前未採用此制度的樣子?
參考資料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3&aid=863、
參考資料 2 https://www.lawyerli.tw/l/什麼是著作鄰接權?著作權法有何規定?/
也就是說,V 想做歌回直播時,必須釐清「著作權」與「演奏者權利」這兩者。
彗星の如く現れた星の原石
アイドルvtuberほしまちすいせい☄~
すいちゃんは——今日もかわいい!
No life must forced to 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