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体制内不少人都这个观点,你已经拿回清白了,何必斩尽杀绝呢?
反诉诬告,到时候再开庭对方又是拉横幅又是外媒采访,指责你中国压迫女性对女性不友好,何必呢?“你们居然要求处罚诬告犯,这不是厌女吗?”
问题是,这完全违背了“伸张正义”的准则。
什么叫伸张正义?
女方指控,你站女方要求处罚男方,这没问题
但既然事实反转,证明了女方诬告,男方是清白的
那么你就得支持男方去处罚女方
谁有错,谁受罚,这才叫正义
现在问题是,
女方指控男方时一堆人高喊正义
男方澄清案件逆转时,一堆人居然觉得水落石出了圆满结局了
你要喊追究女方责任,那就是“过犹不及”,呼吁“不要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