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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与批判[1] 什么是按需分配【转载】

cv11579362,作者id:MsSheep

什么是按需分配?按需分配,就是按照人们的需要对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进行分配的办法。
因为翻译原因,按需分配在中文中容易被误解。很多人对此很不理解,人的贪欲是无穷无尽的,总是可以要求得到更多,怎么可能按照需要来分配呢?

有一种说法是这样说的:人们共同工作,无论劳动多少,都按照需求得到报酬,这种分配办法一定会打击人们的工作热情,所以一定失败。按需分配是乌托邦的童话,人间是不可能实现乌托邦的。
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人的观念是随社会发展而进步的。同样是一个首饰匠人,生活在中世纪的东欧,他认为人没有选举投票的权利是很自然的;生活在今天的东欧,这位首饰匠人就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不在乎选举投票的权利。这不是因为他很特殊,生来就有这种观念,也不是因为人性普遍没有这种观念,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进步,对人的责任和义务理解的范畴有所不同,他接受到不同的文化教育而塑造的。欧洲女子嫁人应当改姓,这种风俗流传至今,而今天则有人讨论女性的平等的可能,这并不是因为今天的人们比古人更有道德,而是因为社会发展到了今天,而道德观念也进步了。倘若停留在1500年,社会不发展,即使再延续500年相同的落后日子,这样的新思想也不会产生。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道德和社会观念是上层建筑,和社会发展相匹配。我们不能断然评论,按需分配是不道德的,人们不能接受这样的分配办法。因为在那样的社会里,人们所有的是和我们不同的道德和责任观。

有一种人,对此提出另一种不同意见。人的本性是贪婪自私的,按需分配或者公有的办法,囿于人性的缺点,一定不能实现。这种说法对不对呢?

人们为什么加入集体?是为了合作,完成一个人不能完成的任务,例如挖掘运河。为什么要挖掘运河?这并非是为了让某个人喝上水,而是因为自己家就需要灌溉田地。并不是人们想象存在一个集体,然后再来加入,而是人们在合作中产生了集体的概念。在这之后,才出现了有人创造出虚构的概念,比如同一民族、同一村子,而人们加入其中的办法。人为集体利益劳动,不介意贡献一点或者吃一点亏,是因为加入集体的好处比不加入多。人们摆脱个体而走向集体,主要目的是为了利益,认为集体是一种虚无观念的人,其实是不明白集体是怎么产生的。历史上,集体的概念不起源于某个人的臆想,而是人们在合作中自发形成的组织。

按照人性的缺点论,人都是喜欢懒惰、非常自私,存在很多这样的特点的生物。但是,这却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人看到人摔倒,会产生把他扶起来的念头,也不能解释为什么相当多的人愿意给别人捐款。这样的做法消耗了力气和金钱,自己又没有任何好处,按照这种人性缺点论,应该是不存在的。这就是因为人性缺点论忽视了人性是复杂的,人也有非常无私、善良,愿意帮助的一面。

另一种人认为,只要存在那么几个人非常自私,就会导致一个公平合作的组织被毁。按照这种说法,各种公司和国家,应该根本就没可能有这么大的规模。我们现在知道这说法的错误了:好的组织纪律应该可以克服这些缺点,克服内部存在的一些思想水平不高的人。这并不是说,要把这些人全都驱逐出去,变成道德完美的圣人团体,而是让他们的自私对组织产生不了严重伤害。人类的历史,处处都是这种优秀的组织办法克服人性缺点的例子,这也是完全可能的,并且我们有很丰富的经验。

也有些人认为,人的需求是无止境的,人们总是要了又要,总不嫌多,极少数人才知道节制。这是一种很容易产生的错误,他们觉得人的需求就是人说想要的东西。一个中学生家住学校两公里外,他非常希望得到一辆自己的汽车,按照这种“想要多少就给多少”,我们就该给他一辆汽车。实际上,他想要的是汽车,真正需要的只是一辆可靠的自行车。按需分配,就是给他他所需要的自行车,而不是他想要的汽车或者飞机一类的东西。

但谁知道他客观来说需要什么呢?这很容易导致不公平。我们的家庭就是一个非常小的按需分配的组织,每个人都有私人物品,但是收入基本全部是共有的,妈妈需要网球拍,那么就给她这些钱;爸爸想买一艘小船, 而他不需要,除非足以奢侈一下,那就不给他,并且即使非常有钱,也应该节制。老人孩子工作带来的报酬的东西几乎没有,但是他们需要的食物也会供养他们。这样的家庭因为“人性的自私本质”或者“贪得无厌”,或者“因为孩子不工作也有吃的,因此家长觉得不公平就要抗议”这些理由而不能维系吗?没有,这是因为家庭有血脉的联系,彼此之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我们不能一口咬定,这种按需分配在更大的层面上不能存在。一个人愿意为了保护家人而与歹徒搏斗,一个人也愿意为保护祖国而参加军队,这就是一个“家庭中的特性在更大的层面上得到实现”的例子。

按需分配是有可能实现的,需要的是非常丰富的物质,以及发达的社会发展水平、正确合理的社会体系。现在我们不够富有,或者发展的时间需要的比较长,这都足以说明这种想法是不可能的。我们的理想并不是像《圣经》一样胡乱许诺,也没有拿不可能的东西骗人,而是脚踏实地地分析社会,提出观点,预言将来的情况。的确,或许我们的儿孙也不一定能看到它的来到,但是难道这就是说这种预测是瞎说吗?至于为什么这样的分配方式不管经过多久都一定会实现,也就是必然性,这就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了。

回来吧

    cv11989812,作者id:MsSheep

    常有人批判,个人数据或者其他隐私一旦被政府管理,必然导致不自由,我对此完全赞同。
    我们关心的是,如何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也就是不危害个人的隐私,也保障信息不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现如今,每个人在互联网和相应服务上活动产生的数据都非常私密且重要,而时代运转到今天,已经不可能不产生这些大数据了,除非整个国家的整个人口完全不接触互联网上的一切。这才能保证隐私的安全,例如不用社交媒体,不用即时通讯软件,不用各种网上的商业服务。
    这当然可以是一种个人选择,你自己可以这么选,这是你的自由。但是你不能因此要求你的孩子也这么选,这相当于剥夺了你的孩子享受现代社会进步带来的一切的权利,尽管它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潜在风险,这也是对人权的一种剥夺:剥夺了自己孩子的选择权和自由,剥夺了人的发展权这一种基本人权。

    这类似于不给偏远乡村修马路,这确实避免了现代化破坏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但是享受这种现代生活方式的便利是当地居民的基本人权,不容侵犯。同理,我们也不能要求全社会共同开历史倒车,避免接触现代化的一切。关键在于人们可以选择不这样,但是他们必须是自己选的,而不是他人要求或者命令的。因此,这种对现代事物的回避只能是个人的,不能要求其他人必须这么做。
    那么,既然社会将会继续产生这些隐私数据——除非达成共同开历史倒车的共识,而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必须研究清楚如何保护它们。要求政府不得接触这些重要数据是可能的,然而我们必须清晰明确地意识到:当一种权力被从政府手中剥夺的时候,它实际上并没有凭空消失,而是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这种权力应该被平分给每个公民,例如决定吃穿什么的选择自由,这是每个人自己的、个人的。在这种办法无法实现,或者这样实现的结果严重的情况下,权力应当被交给一个民主选举、有监管、具有群众利益代表性的集体。

    这里的错误在于,我们可能预设了“政府和人民是对立关系”这一点。这个问题预设,政府一定不能代表人民,它也一定不能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因此认为这些权力一定不应该是政府所有,而这是错的,它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当一个组织可以代表人民利益的时候,把权力交给它就是可以接受的,例如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居民委员会。

    权力应当被专业的运用,并且同时也带来责任。当权力由政府掌握的时候,你知道应该谁应该负责。而假如我们把这些重要数据交给了私人企业,表面上来看,通过“政府-人民对立”的模型,现在权力已经被还给人民了,实际上这种权力是私人企业的,而私人企业一定不能代表公众利益。

    例如Facebook、推特,它们已经达到了互联网基建级的重要性,但他们却是私人企业,它实际上可以剥夺一个人在互联网上的基本人权,例如言论自由权。尤其是在政府允许,也就是政府出于某些原因允许了或者鼓励它们这么做,例如禁言特朗普这样的例子,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相当于把政府的责任转移给了私营企业,从而可以在不引起群众对政府意见的情况下作恶。

    以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幌子,这些重要数据和权力都在私营企业手里。这些数据财产是社会产生的,并且可以用来投入再生产,属于一种生产资料,并且还具有隐私性,它的大规模私有化导致的垄断效应和不良后果是不可想象的,而它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并且这已经被利用了。有多少人的推特账号被删封,只因推特声称他们是中国网络水军?通过私有财产的掩护,政府可以合法作恶,这是非常灾难的。并不仅仅是明确的操纵,也有可能是出台法案要求企业必须怎么怎么做,这种行为实际上把直接责任人转移了,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

    资本主义世界里,私人企业是可以管辖的,那就是法律,但是资产阶级法权下法律可能不会这么做,或者通过这些私营企业养着的大批专业律师学者和法务部门,推动它们是非常缓慢而困难的。

    因此我完全赞同把大数据收归国有,即公有。这就类似于声称国企对水电能源等重要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领域的垄断是与民争利一样,这里所谓的利实际上只会被私营企业吞吃,并反过来给群众带来非常严重和恶劣的后果。

    受滴滴数据问题启发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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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左经发一栋楼里行不

      这个是一个签名档或者说是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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